您好,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真的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一点时间性的使用证据都没有,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无用功,请放弃挣扎。 第二种情况是商标一直有在使用,未有过持续三年为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应。当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个时候商标持有人可以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这个文件是直接下发给商标持有人在商标局登记的地址。若是证据不能够使商标局信服,收到撤销商标决定书,商标持有人不服这个决定的,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一般提供时间使用证据为主,然后产品照片为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