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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式八


商标转让申请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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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aotm.cn [ 2011/4/20 22: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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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商标转让网提供www.haotm.cn



 



转让人名称(中文):某某某513029198107201016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四川省大竹县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某某某(342401196310301016)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R



邮政编码:518066



联系人:雷斌



电话(含地区号):18857912688



传真(含地区号):0579-85122010



代理组织名称:义乌博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7639888



类别:25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与“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转让人/受让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5.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栏选择“是”。



6.共有商标申请转让,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转让前为共有商标的,转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



7.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8.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转让申请事项。



9.转让人/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本书式适用于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时填写。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转让申请费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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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申请书(新)
2011/4/20 22:52:35 来源:haot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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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名称(中文):某某某513029198107201016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四川省大竹县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某某某(342401196310301016)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R



邮政编码:518066



联系人:雷斌



电话(含地区号):18857912688



传真(含地区号):0579-85122010



代理组织名称:义乌博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7639888



类别:25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与“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转让人/受让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5.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栏选择“是”。



6.共有商标申请转让,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转让前为共有商标的,转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



7.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8.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转让申请事项。



9.转让人/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本书式适用于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时填写。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转让申请费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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